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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缩短消防行政许办理时限的公告

作者: 时间:2014-03-17 浏览次数: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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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消防总队《关于切实抓好消防监督业务审批办理时限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消防行政许可办理时限从2013年12月10起作如下调整:

  一、重点工程项目

  省市重大工程项目、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程三大类列入绿色通道,缩短消防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将上述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办理时限缩短50%,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

  二、一般工程项目

  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时限全部缩短20%,分别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办理期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6个工作日;将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期限从13个工作日缩减至11个工作日。

181-8080-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