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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治理“百日会战”行动

作者: 时间:2014-04-02 浏览次数: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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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3月25日至7月2日100天的时间内,全省将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活动,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尚未整改完毕的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逐一整改落实,对全省各单位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打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主要针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建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抽查等。对不符合设置标准、上岗作业、严重损坏、配备不全、违反规程等突出问题,将采取临时查封、行政处罚、追究责任、责令“三停”等手段进行督促整改。对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通过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排查治理期间,总队将适时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工作,一经发现该排查的单位未排查、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治理的隐患未治理的,将倒查责任并进行通报。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将督促行业、系统各单位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测。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运行或拆除等存在隐患的单位作为重点进行治理,做到排查一家、根治一家,使建筑消防设施达到完整好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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