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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部署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 时间:2014-06-09 浏览次数: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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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楚雄州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州实际,突出重点,在全州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有效消除全州建设工程领域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由副州长曹卫东为组长,州公安局副局长施怀详、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段学武、州住建局副局长张跃生为副组长,州安监局、州质监局、州工商局、州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建设工程领域开展消防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张彦担任。

《方案》明确了排查范围和内容。排查整治范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排查整治内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情况,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存在施工、仓储、住宿“三合一”违法行为,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

《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各县市政府及安监、住建、公安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好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抓好落实部署、协调指挥和检查督促,要加强对产业、工业等园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单位(场所),特别是产业、工业园区,组建企(事)专职消防队伍,配备专业灭火救援物资、器材装备等,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安监部门要依法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未经审批的违规违章动火作业;三是住建部门要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在建工程,严肃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等行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情况,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排查力度;四是公安消防部门要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五是质监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存在质量问题的消防产品;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和内容,对本行业、本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七是州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开展督查,促进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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