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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作者: 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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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三、不计算面积

  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

  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

  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

  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

  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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