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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不整改 酿成火灾被拘留

作者: 时间:2017-06-14 浏览次数: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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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1日,寿光市公安局110指挥大厅接到群众报警:位于寿光市区菜都路与广场街路口的某洗浴中心突然着火。

  接到报警后城区派出所协助消防大队进行了灭火,经过半个多小时的灭火救援,着火被彻底扑灭。

  经查,该火灾系洗浴中心经营人张某某(女,52岁,寿光人)在浴池用锅炉烧水时,锅炉烟囱引燃房顶板房的泡沫夹芯板引发火灾,火灾烧毁房顶板房及家具、家电一宗,幸无人员伤亡。

  2017年2月7日,城区派出所民警对该洗浴中心进行安全消防检查时,对其安全隐患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经营人张某某限期整改,但张某某未改正隐患,造成了此次火灾事故。

  目前已将张某某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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