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验收根据市民吴先生投诉:“大磡商业街北侧的建筑都属于西丽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没有处理,但为了保护市民用水安全,政府已经决定对整个片区进行征收,连大磡小学从今年9月份都搬到新的校址去办学,然而这家生活超市从去年11月份就紧锣密鼓地装修,在没有取得消防许可的情况下开业,感觉像是想博取更多的补偿。”
西丽大磡社区工作站邱站长证实,该超市未经过消防验收,4月2日联合街道执法队和辖区消防民警前去核实。
成都消防验收提示: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