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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手续

作者: 时间:2018-08-07 浏览次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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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2、《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8]4号)和《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改革实施办法》(沪社审改[2018]2号)。

  二、办理范围

  (一)社会投资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由工程所辖社会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受理窗口受理。

  1、“小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验收;

  3、在具备整体或者局部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可向工程所辖消防支队窗口申请现场查看服务。

  4、单独申报室内外装修改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的,按照下述第(四)、(五)项规定的方式办理。

  备注: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项目”是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建设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中“其他社会投资项目”是指除“小型项目”以外所有社会投资项目。

  (二)除纳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范围以外,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验收,由市消防局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经市消防局审核的其他工程;

  (三)除纳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范围以外,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应办理消防验收,由工程所辖消防支队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的建筑;

  2、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的建筑;

  3、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的建筑;

  4、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5、设有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建筑;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单体建筑高度大于50米且小于等于100米(若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8、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米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9、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单栋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平方米的乙类仓库;以及其它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成都蓝图消防验收公司www.aszaf.com,公司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OHSAS18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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