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防百科  >>  消防百科

消防百科
news

3类户型不符合消防设计要求

作者: 时间:2020-07-15 浏览次数:140

分享到:

典型住宅户型消防设计

户型一:

要求:1.前室(含合用前室)内禁止设置裸露电表间

2.D1为住宅外墙到连廊的距离,D2为设备平台到连廊的距离,D1、D2取最不利,且不应不于2.2m。

3.A1、A2为敞开区域的长度,B2取内天井最大尺寸长度A1=A2且不应少于B2长度的50%

成都消防设计解读:

1、没有疑义,禁止裸露电表间没有问题。并没有说不允许设电表井。很多地方,前室与合用前室不允许设电表井,从规范表述上并没有道理。

2、第2、第3条没有找到规范依据。

户型二:(不符合规范要求)

原因:A、B、C、D四户均开向同一前室,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7条第3款规定。A户型前面增加一个门,不能作为解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确有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的要求。

成都消防设计解读:

1、从规范上看,条文更关注的是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不超过3樘,并没有限定每层的户数。所以这条规定严格上来说依据性不是很足!

2、A前方加一个门相对来说更安全,其存在的问题是疏散方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而不是前室开3樘户门的问题。

规范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5.27 -3 户门不宜直接开向前室,确有困难时,每层开向同一前室的户门不应大于3 樘且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条文说明:

楼梯间是火灾时人员在建筑内竖向疏散的唯一通道,不具备防火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特别是高层住宅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楼梯间的前室。

户型三:(不符合规范要求)

原因:图中标注的门,同时为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门。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5.5.2条“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小于5m”的要求。

成都消防设计解读:毫无疑义是正确的。

规范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14 安全出口

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对于普通楼梯间的安全出口是楼梯间的门。

对于防烟楼梯间的安全出口是楼梯间前室的门。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成都消防设计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为己任,不断组织学习与创新,强化服务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发展目标,对成都酒店代办消防、成都代办消防盖章、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验收、施工、安装、验收、维保等五个环节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技术支持与服务。

181-8080-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