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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消防设计分析

作者:成都消防设计 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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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验收关于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是以污水为主要生产介质,以钢筋混凝土为主要建筑材料的地下大空间箱体,按照其生产特点,地下箱体可能发生火灾的有可燃气体、药剂、设备、电力电缆等。

城镇污水中散发的可燃性气体有硫化氢、氨气、甲硫醚、甲硫醇、二甲二硫等,在厌氧条件下还会产生甲烷。上述气体当浓度达到相应的浓度范围时,在有明火条件下,会发生火灾危险。但城镇污水处理厂中出现的上述可燃性气体的浓度水平要远远低于它们的爆炸(燃烧)极限。以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可燃气体中,浓度最高的成分硫化氢和氨气为例,表1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典型处理区域中产生的硫化氢和氨气的设计标准值,表2是可燃气体性质。有较严重安全隐患的甲烷,来源于污水处理过程中的厌氧反应,而一般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处理工艺,均不具备绝对厌氧的条件,不会有甲烷大量溢出,其浓度水平根据相关监测显示,仅为微量,且可以通过除臭与通风系统达标排出地下箱体外。

成都消防设计本工程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使用的药剂主要有除磷药剂聚合氯化铝,污泥脱水药剂聚丙烯酰胺,外加碳源乙酸钠,消毒药剂次氯酸钠,且基本以液体形式储存和使用。这些药剂的品性分析,均为不可燃,无爆炸危险。

地下箱体内安装的工艺、通风等设备主要材料为金属,且绝大部分为水下安装,电动机是可能的火源点,部分设备内部有少量润滑油可能造成局部起火,但因可燃物(润滑油)很少,设备位置相对独立,火灾不会蔓延、持续。

地下箱体内电气设备主要有变压器、开关柜和配电柜、控制柜和相应电缆,其中变压器设计为干式变压器,电缆为阻燃(耐火)电缆。电气设备因触点接触、瞬间过载等因素可能引发瞬间火源,电缆本身无可燃物质,火源不会蔓延和持续;变配电室、控制室设置气体自动灭火装置,阻止火灾蔓延至室外。因此,电气系统难以产生影响地下箱体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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