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未经验收埋火患 自说自话做生意

作者: 时间:2014-04-09 浏览次数:143

分享到:

没有经过消防审核验收,一家餐馆却已自行开业一周;另一家宾馆更离谱,居然“自说自话”营业达一年之久。昨天,上海消防局对这两家“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单位再次发出责令停业的整改通知。但记者采访发现,要真正杜绝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仅靠消防部门监督还远远不够。

先斩后奏

门口挂着当天的房间牌价,楼道铺着厚厚的地毯,位于奉贤区奉城镇南奉公路9810号的假日碧阳酒店乍一看与普通宾馆并无区别。

据奉贤消防支队介绍,去年2月,因为未经消防验收,这家宾馆在喷淋、自动报警装置等方面不达标,存在诸多隐患,奉贤消防支队一度责令其停止使用并整改。然而,这家宾馆非但未整改,还继续对外营业。

同样的情况发生在闵行闵北路88弄“家鱼沪晓”餐厅。这家未通过消防审验的餐厅,过道上堆放着尚未来得及清洗的碗盘。负责人坦言,因为成本压力,相关证件又在申办之中,因此才开门营业减轻压力。

据了解,大多数此类企业的房屋没有合法房产证,属违法搭建或擅自更改房屋用途,根本不能通过消防审验,而且这些房屋大多经三四次转租,关系错综复杂,是否可以用作宾馆或餐饮场所也没人清楚。

对于这样的企业,消防部门一般会采取责令停业的措施。但周边一些居民认为很难奏效:“除非你天天来查,不然人家就能开门。”

综合整治

这两家违规企业都属于被“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示”的单位。

公安部要求对被公示的单位,消防部门要协调工信、住建、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信息互通互认,推动工商、安监部门在实行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时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作为参考;推动住建部门在资质监管、招标投标、工程监管等环节,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作为重要条件等。

但事实上,不少未经消防审核的餐饮企业、宾馆,都和这两家公示单位一样,未经审核照样装修开门营业。周边居民希望各部门能综合协调解决此类问题,加强源头管理。

181-8080-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