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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

作者: 时间:2018-10-19 浏览次数: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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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中办、国办印发了《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为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出部署。

  政知见(微信ID:成都消防验收)注意到,自今年3月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之后,这项重大改革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昨天的这则方案,便是高层对这项改革的总体部署,值得细细研读。

  大势所趋

  成都消防验收先来说一下背景,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大势所趋。

  在机构改革方案前,承担具体应急管理工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包括发改委、公安、民政、林业、地震、气象等部(委、办、局),应急管理的力量分散一直备受争议。

  《中国应急救援》杂志今年刊发的一篇文章中(《我国应急管理职能整合后的救援队伍建设》)提到,“在参与处置特大突发事件时,因部门之间交流合作的机会少,参战救援队伍的隶属、组成,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各不相同,加之平时很少进行针对性训练,在实际救援过程中,容易出现工作被动、人员忙乱、定位欠准确,职责不明晰等现象。”

  上述文章还介绍:

  武警消防部队约18万余人,在各省、市、县都有相对应的消防总队、支队、中队,主要担负消防保卫任务和应付突发事件双重职能,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

  武警森林部队约2万余人,共计11个总队(含一个旅级机动支队和直升机支队),分散在黑龙江、内蒙古、吉林、福建、云南、四川等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重点林区。主要承担森林防火灭火和林政执勤、野生动植物保护任务,同时承担地震救援、抗旱救灾、防洪抢险等任务。

  部署

  虽然是大势所趋,但究竟要怎么落地一直备受关注。

  在外界看来,退出现役转为行政编制,对于消防官兵而言,不仅是脱去军装,更意味着现役军人的身份、职位职级、工资待遇、管理机制、社会荣誉感等将全部改变。

  政知君注意到,昨天的框架方案从“职务职级序列设置”“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职业保障”三个大的方面给出了高层的部署要求。

  根据官方的通稿,有一些重点值得一提:

  建立健全专门管理和保障办法,经过3年的试行磨合,形成一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比较成熟定型的政策制度。

  省、市、县级分别设消防救援总队、支队、大队。

  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单位保持原建制。

  根据需要,组建承担跨区域应急救援任务的专业机动力量。

  建立专门的衔级职级序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分为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消防员3类进行管理。

  制定消防救援衔条例,实行衔级和职级合并设置。

  实行专门的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办法,保持消防救援人员相对年轻和流动顺畅。

  设置专门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队徽、队训、队服。

  消防救援人员继续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的各项优待,以政治上的特殊关怀激励广大消防救援人员许党报国、献身使命。

  保持转制后消防救援人员现有待遇水平

  研发消防救援新战法新技术新装备

  组建专门的消防救援学院

  一个月征求到意见逾1.3万

  框架方案中的一些部署已经展开。

  8月2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曾受国务院委托,作了《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的说明。

  草案明确要实行“消防救援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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