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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

作者: 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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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消防设计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为己任,不断组织学习与创新,强化服务意识,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发展目标,对成都酒店代办消防、成都代办消防盖章、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验收、施工、安装、验收、维保等五个环节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技术支持与服务。

  成都消防设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塔沱市场“6·1”火灾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追究刑事责任部分人员

  ……

  8.吴某某, 2014年1月在某市干休所退休。作为市消防支队时任支队长,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把关不严,违规审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对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失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9.罗某,作为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法制科时任科长,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验收审查流于形式,未发现并纠正该商贸城消防工程与原设计不相符的问题,对好一新商贸城将部分消防(疏散)通道改建为商铺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并签字验收合格,应负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许某,某市公安局工作(现借调在乐山市公安局战训支队工作)。作为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验收审查流于形式,未发现并纠正该商贸城消防工程与原设计不相符的问题,对好一新商贸城将部分消防(疏散)通道改建为商铺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并签字验收合格,指使并参与伪造虚假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笔录,应负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王某某,2018年4月退役(自主择业)。作为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时任参谋,违规审核好一新商贸城消防设计,对好一新商贸城消防验收审查流于形式,未发现并纠正该商贸城消防工程与原设计不相符的问题,对好一新商贸城将部分消防(疏散)通道改建为商铺的违法行为予以认可并签字验收合格,未按规定对好一新商贸城进行开业前消防检查并签字同意其开业,应负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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